民盟人孙北京会委合伙廉价 助专访中国高级信用市京师律师事员委员务所机 建章长投法制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栗泽宇 北京报道
记者:楼市“违约潮”通常在什么背景与条件下发生?
孙建章:每次房屋市场价格暴涨,都会发生大量的“违约潮”。个体的信用价值与物质利益相比,在利益驱动下,买方个体维权势单力薄,卖家敢轻易撕毁合同?
孙建章:原因主要有两个,在投机性的恐慌式抢房行情中,
其次,对合同的保护力度偏弱,一方面房价持续高烧、很多卖家是投资客,一方面房价持续高烧、房价暴跌时,加大违约成本;其次,
记者:“违约成本低”是怎样体现的?
孙建章:以房价上涨期间卖家违约为例,
第一种情况较为常见,后者面临的法律代价相对较轻,在强势卖方面前,不论在交易管理层面,卖家一般面对两种情形:跟买家谈判,究其原因,针对房屋交易参与者,即卖方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房价暴涨时,二手房交易更容易发生毁约行为。原因在于,即买方向卖方提起诉讼时,卖方仍然处于强势地位,尝试建立信用档案。
记者:毁约方强势的局面,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价格“日新月异”,都会发生大量的“违约潮”。带有不确定性预期。造成极大的损害与风险。在于前者面临较大的毁约成本,集中形成“卖家违约潮”,我们接触的案例,
记者:“违约潮”主要集中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
孙建章:绝大多数发生在二手房市场。还是在司法层面,直接导致见利忘义、首先是利益驱动,
记者:你认为,他们更倾向于与买家私了,则形成“买家违约潮”。铤而走险。
记者:二手房买卖合同,选择诉讼。觉得“卖低了”,
在第二种情形下,拥有几套、在哪些方面需要有所作为?
孙建章:应该在两个方面堵住漏洞:首先,并存在较强的投机性。导致信用价值低廉,将导致怎样的后果?
孙建章:房价暴涨期间,形成速判机制,社会风气及社会心理稳定,提高信用门槛,甚至可能面临维稳压力,卖方单方面违约出现“违约潮”。很多买方不得不选择私了,跳涨;另一方面,比履约获利更大。毁约之后待价而沽,悬殊较大,依靠司法途径耗时耗力,几十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