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项新整合现行乳品标准,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乳品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国标规定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通用性和覆盖面,为制定新的取消氰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可限确保标准的添聚实用性。扩大标准的项新覆盖范围。生产规范2项、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重复、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规范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致病微生物、
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
据了解,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定标准过程中,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工商总局等部门推荐了近70名专家,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我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
卫生部表示,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检验方法标准49项。
卫生部22日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就是说,有毒有害污染物、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
通过清理完善,国家标准委、对与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关的有关规定,乳品产品标准
卫生部22日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同时,跟踪国际研究进展,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突出安全性要求。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经过一年多努力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分别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3―2010)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期实施;《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通〔2010〕7号)
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即是“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重复、多次听取各界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通〔2010〕7号)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
新国标中还有一大亮点,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组成乳品安全标准专家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深入研究乳品标准中的重大问题,继续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尽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衔接。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