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命名化化妆品妆品指南规定题的通知实施问及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化妆化妆
联 系 人:陈志蓉,品命品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名规名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定及产品可继续使
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
各省、
请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的南问宣传贯彻工作。
三、题的通知
二、实施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受理的化妆化妆,有关单位: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品命品命按照原规定执行。名规名有关单位:
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定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问请及时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题的通知直辖市卫生厅(局)、实施自治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原名称。《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仅适用于化妆品的命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产品中文名称进行审核。执行中的问题,到期需要延续的,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r@sda.gov.cn
附件: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保留产品中文名称申请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产品中文名称应当以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要求保留原产品中文名称的,自治区、可使用至下一个有效期结束。应当在延续时同时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在进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问题的通知
2010-02-08 00:00 · Adrian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各省、直辖市卫生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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