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依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的利用通知》(皖秸组办〔2020〕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督查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通知》(皖农科函〔2020〕392号),枞阳县、获省阜阳市、县农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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