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低存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二、直辖市、
五、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实质性审核,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四、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督促贯彻执行,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并明确提示风险。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8月31日
以本通知为准。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自2023年9月2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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