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
2023年2月1日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册制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改革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履行发行上市审核、启动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中国证监正式由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日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实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行股行注再融资、册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改革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交易所。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申请。中国证监正式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并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请文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延长3个月。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可适用原核准制财务条件,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再融资、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再融资、
各发行人、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保荐机构:
2023年2月1日,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申请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注册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
五、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由交易所履行后续发行承销监管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申报,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发行上市条件。
三、并购重组的审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形成合力,
特此通知。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不符合注册制财务条件的,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再融资、明确选择继续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可不适用注册制挂牌财务条件,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已取得核准批文未启动发行承销工作的,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请市场主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交易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在审企业由核准制直接平移到注册制程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全面实行注册制前,由中国证监会继续履行后续程序。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条件。
四、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并购重组申请。主板在审企业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
二、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申请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的企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注册程序后,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向交易所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