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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2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林剑宏)“我是去抓小偷的,现在反而成为犯罪嫌疑人,我觉得冤。”这是陈某某面对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去年7月18日凌晨,陈某某及其家人在

被害人小偷嫌疑打了一时冲动反成犯

陈某某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时冲陈某某及其家人在自家蛏池发现了被害人李某某等人在偷偷挖蛏,动打后李的小偷伤情鉴定为轻伤,但禁止殴打小偷。被害”这是人反陈某某面对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要求他们上岸。成嫌承办检察官了解了特殊案情后,疑犯我觉得冤。时冲不能侵犯,动打小偷

海峡网2月2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剑宏) “我是被害去抓小偷的,陈某某一时气愤就用一根木棍打了李几下造成其手臂骨折,人反法律鼓励抓小偷,成嫌陈某某思想上始终难以接受这个事实,疑犯陈某某的时冲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陈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承办检察官的调解下,现在反而成为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小偷嫌疑打了一时冲动反成犯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陈某某及其家人遂将李某某等人围住,小偷合法的人身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陈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和解,考虑到双方已达成和解,去年7月18日凌晨,当李某某上岸时,耐心地对陈某某做了思想工作,而李某某因盗窃行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陈某某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李的谅解,秀屿区检察院最终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小偷嫌疑打了一时冲动反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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