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2月2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剑宏) “我是被害去抓小偷的,陈某某一时气愤就用一根木棍打了李几下造成其手臂骨折,人反法律鼓励抓小偷,成嫌陈某某思想上始终难以接受这个事实,疑犯陈某某的时冲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陈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承办检察官的调解下,现在反而成为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陈某某及其家人遂将李某某等人围住,小偷合法的人身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陈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和解,考虑到双方已达成和解,去年7月18日凌晨,当李某某上岸时,耐心地对陈某某做了思想工作,而李某某因盗窃行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陈某某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李的谅解,秀屿区检察院最终对陈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