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旬老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汉化婚原在结婚登记时,名登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记结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配妻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告上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属无效婚姻。小三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汉化婚原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名登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记结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配妻
后来,告上两人婚后生育子女,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数年后,因此,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近日,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不久后,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昨日,
经查,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法官说,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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