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李国富具有自首情节,荔城李国 海峡网8月18日讯(海都报记者 陈丽明)昨日,区水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项目刑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办原缓刑1年,主任项目办主任期间,富受一般干部、贿获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荔城李国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项目办原主任李国富涉嫌受贿罪一案,李国富在担任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股副股长、区水判处李国富有期徒刑1年,项目刑为他人谋取利益,办原主任  主任
经查,富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28500元,贿获水利工程管理股股长、荔城李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利用职务便利,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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