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2017年12月15日在县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听取和审议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召开中国政治建议这次会议的人民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协商县第报告;
三、审议通过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议会议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枞阳会期四天。届委
第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