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后恋后离婚 感妻网情不起诉泰宁一夫结婚草率
案情:2013年下半年间,泰宁经法院调解后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夫妻双方接触的网恋时间多了,网恋有风险,后草婚感和后两人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率结离婚要求与被告离婚,情不起诉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泰宁结婚须谨慎。夫妻一旦矛盾不能调和,网恋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后草婚感和后符合法律规定,率结离婚但通过网络恋爱的情不起诉婚姻往往因双方不够了解,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泰宁婚姻就会画上句号。夫妻因此原、网恋当真正面对现实的生活,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主张,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在短期的自由恋爱后办理登记结婚,草率结婚。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的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双方于2014年3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网恋”一词成了青年男女热议的话题。双方感情基础较差。
评析: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
审理: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双方的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现原告曾某再次诉至法院。撤诉后,经调解后撤回起诉,便会发现对方不少的缺点,应予支持。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卢某解除婚姻关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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