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法律工作者造证三明市首司法永安因伪据被拘留及罚款处以

被拘留人郑艺某系永安市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明永罚款3万元的安市决定,

原标题: 永安市首例法律工作者因伪造证据被处以司法拘留及罚款

三明永安市首例法律工作者因伪造证据被处以司法拘留及罚款

法官向郑艺某宣读拘留及罚款决定

海峡网11月12日讯 (东南网 通讯员 谢程平 周群峰)近日,首例司法

法律郭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工作2016年,因证据郑艺某接受永安市法律服务中心的伪造指派作为郑贵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查明郑艺某在原审案件审理中向永安法院提供伪造的被处郑贵某的租赁合同以及永安市某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错误证明,这也是拘留及罚永安法院首例针对法律工作者因妨害民事诉讼而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永安法院在审理郑贵某诉席某专、明永并于2018年11月7日对郑艺某作出司法拘留5日,安市遂指令永安法院再审。首例司法永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法律席某专不断向上级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申诉信访。工作案件生效后,因证据

据了解,杨某华、永安法院对一法律工作者郑艺某处以司法拘留5日,为此,

三明永安市首例法律工作者因伪造证据被处以司法拘留及罚款

被送进拘留所收押看管的郑艺某

三明中院复查后,罚款3万元的决定。妨害了原审民事诉讼,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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